贺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户外广告的设置人是户外广告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对其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整改,保证户外广告的安全、完好、整洁和美观。遇有大风、暴雨或者其他恶劣天气预警时,设置人应当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地方法规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