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户外广告的设置人是户外广告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对其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整改,保证户外广告的安全、完好、整洁和美观。

遇有大风、暴雨或者其他恶劣天气预警时,设置人应当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地方法规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