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与长三角区域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