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市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工作协调机制,深化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协作,统筹协调有关重大事项。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制定配套措施,推进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