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数据条例/第六章 数据应用第五十三条有效本省大力发展人工智能,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场景创新,推动解决人工智能重大应用和产业化问题,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与规范监管,提升人工智能发展质量和水平。支持构建高质量数据集和语料库,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和训练。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