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燃气热值、组份、压力等安全、技术、质量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禁止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