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第九条有效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统筹安排地表水和地下水,优先开发利用地表水,合理开采浅层地下水,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4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