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统筹安排地表水和地下水,优先开发利用地表水,合理开采浅层地下水,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