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电力条例/第二章 电力规划与建设第十四条有效电力发展应当综合考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资源条件、供需形势等因素,构建多元协同发展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合理发展清洁高效煤电和气电,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