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第四十七条有效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省级预算未获省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的,处理办法由主席团决定。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月24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