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第四十五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对关于全省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报告、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后,应当作出相应的决议。决议草案由主席团提出,经代表团审议后由主席团提交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月24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