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智能网联汽车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联盟等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政策宣传引导,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推动技术交流、信息共享、标准制定、产业合作,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和持续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28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