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第五章 汛期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有黄河防汛任务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汛需要,确定防汛区段,组织群众性防汛队伍,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责任,做好防汛工作。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