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区域协同第三十五条有效推动区域宣传、党史研究、档案等部门和社科研究、党校(行政学院)、高校等机构以及淮海战役红色资源相关管理单位开展淮海战役红色资源的理论研究,打造学术交流平台,共享理论阵地资源,合作举办学术研讨会,联合进行史料征集整理和专项课题研究,共同形成理论成果,提升淮海战役红色文化的影响力。地方法规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