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有效因国家建设用地和城乡规划需要迁移华侨、归侨祖墓的,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和侨务部门备案。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挖掘和迁移。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23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