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防治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