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条例/第四章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建设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规划许可内容放线。建筑工程施工至正负零或者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验线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线。验线合格的,方可继续施工或者覆土;不合格的,责令停止施工并限期改正。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