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条例/第七章 变更与终止第三十八条有效股份合作制企业债权债务清理完结后,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经股东大会确认和法定机构验证,到承担市场主体登记工作的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缴销营业执照。承担市场主体登记工作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企业终止。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终止应当经过部门批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