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章 招标发包第十四条已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发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二)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三)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