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第六章 社会参与第五十九条有效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应当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特点,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平安建设相关工作,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依法维护职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各级法学会应当完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为平安建设有关重大决策、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提出专业咨询意见。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5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