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大荔沙苑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沙苑,是指地处渭南市大荔县辖区内,介于渭河、洛河之间的沙土地,范围涉及韦林镇、苏村镇、官池镇、朝邑镇、羌白镇和下寨镇。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