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前山河流经珠海市和中山市,为了加强前山河流域的跨区域协同保护,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生态,保障水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