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民宿促进条例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民宿,是指经营者利用乡村民居、闲置资源开办的,为消费者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是新兴的旅游业态。地方法规 ·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