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并公布市场主体相关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严禁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依法确需实施前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须的范围内。

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