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健全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将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3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