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开展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推动制定机关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水平和质量。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