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定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时,应当送交立法项目建议书。建议书应当明确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需要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采取的对策措施。公民个人提出的立法建议,可以只写明需要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初步意见建议。

地方法规 ·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