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三十六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法规废止案、调整事项比较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规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或者遇有紧急情形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地方法规 ·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6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