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二十五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必要时,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规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并进行讨论,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规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地方法规 ·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6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