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二十条有效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规案,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规则第四章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地方法规 ·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6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