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六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人事任免案、辞职案、撤职案、罢免案,依照《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