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行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依法核实、处理,并予以答复。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