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九条有效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国土空间规划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和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常态化监管机制、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按照分类管理、协同管控的原则,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