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对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制定、修改以及实施情况进行督察,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有关人民政府,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