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科学预留一定比例的留白区,严格规范留白区的管理和使用,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