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其他规定第六十四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中的重要制度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地方法规 ·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0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