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常务委员会应当在通过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报请批准的议案,并附地方性法规的文本、说明和有关资料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方法规 ·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