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业主、业主大会监督。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遵纪守法、公正廉洁、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鼓励具有工程、评估、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补贴标准以及工作人员的聘用、工作职责和待遇标准由业主共同决定。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