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生态保护与修复第二十六条有效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维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