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和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统筹协调、衔接联动等工作机制,实现备案审查工作显性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