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保障宪法、法律和法规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