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章 审计职责和权限第八条有效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单项工程结算和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与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代建、施工、监理、供货、咨询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调查。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