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解决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投入,将政府投资和扶持社会力量建设公共停车场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开展停车场管理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