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停车场经营者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材料的,由旗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