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城市排水条例/第三章 排水管理第二十条有效因施工作业需要向公共排水设施临时排放污水的,应当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并在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将临时接驳设施予以拆除并恢复原状。施工降水需要排入雨水管网的,建设单位应当征得排水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要求采取预处理措施后排放。不得将施工降水排入污水管网。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