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二条有效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