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有效

自治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察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