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污染防治第三十八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持续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