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用水管理第十九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建设内容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节水设施建设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依据节水措施方案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优先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进行节水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