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保障港口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