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条例/第四章 营养健康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中小学校、校外配餐机构、校外托管机构应当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发布的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标准,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加工制作食品应当控油、限盐、减糖,合理烹调。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应当每周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