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教育等部门应当加强教育领域数字校园建设,加快数字技术与教育管理、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采取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规范发展在线教育,培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